中國近代翻譯小說的特點
中國近代翻譯小說在發展過程中,具有下列特點:
1. 由意譯(介紹故事梗概,有所刪節,甚至有所增添)逐漸向直譯(忠實于原著)發展
最初翻譯外國小說,只介紹故事梗概,如《一睡70年》,只有1000多字的梗概。許多人翻譯長篇小說,主要是譯介作品的主要情節,介紹作品完整的故事,把主要情節之外的副線或一些插入段落刪去。這里明顯可以看出是受了傳統小說的影響,讓讀者聽(看)一個有頭有尾的完整故事,凡與這一故事無關的細節,盡行刪除。至于刪去景物描寫和人物的心理描寫,那更是普遍現象。所謂 “譯意不譯詞”,頗為大家所信奉。又由于許多翻譯家本身就是作家,在翻譯作品時,不免有所“創造”,常常添枝加葉,增加一些內容,如包天笑譯《馨兒求學記》時,插進數節家事。蘇曼殊譯《悲慘世界》時,增添許多內容。吳研人把原譯文僅6回的《電術奇談》敷衍成24回,“改用俗語,冀免翻譯痕跡”,原有人名地名“經譯者一律改過,凡人名皆改為中國習見之人名字眼,地名皆用中國地名”,更“間有議論諧謔等,均為衍義者插入,為原譯所無”,實際上是半譯半作。所謂“譯述”,是又譯又述,成為一時的風氣。隨著小說地位的提高和譯作的風行,翻譯家對翻譯工作也認真嚴肅起來,忠實于原著或基本上忠實于原著才成為風氣,許多作品都能不失原著內容、風格,翻譯的質董也明顯提高。
2. 由文言逐漸向白話發展
當時翻譯小說,大都用文言,不但林譯小說是用古文翻譯,其他許多作家也用文言翻譯。這在當時是不足為奇的,有其歷史原因。那時社會上通行的是文言(特別是在知識界),而小說的讀者大部分是知識分子,只有用文言翻譯小說,才會被他們接受。但是,用文言翻譯小說,在傳播上必然受到一定限制,因為艱深的文字,很難在初通文字的讀者中流傳。為了在更大范圍內傳播,于是翻譯家就用一些淺近的文體進行翻譯。這種淺近的文體,介于文言和白話之間。后來,一些有識之士更大力提倡白話文。早在1887年黃遵憲就指出:“蓋語言與文字離則通文者少,語言與文字合則通文者多”;梁啟超也注意文體的改革,他曾對人說俗語文體之流行,實文學進步之最大關鍵也,各國皆爾,吾中國亦應有然?!?898 年,裘廷梁發表著名論文《論白話為維新之本》,明確提出“崇白話廢文言”的口號,系統地論述了推行白話的必要性,認為“有文字為智國,無文字為愚國;識字為智民,不識字為愚民:地球萬國所同也。獨吾國有文字而不得為智國,民識字而不得為智民”,其原因乃是“文言之為害”。他還詳細論證了白話有“八益”。另一白話文運動的先驅者陳子褒也著文提倡白話文。在大家的倡導下,白話文運動迅速開展起來,白話報紙紛紛創刊、白話教科書、白話通俗讀物大量印行。在翻譯界,也用白話翻譯小說。有的翻譯家如周樣笙、周瘦鵑,既用文言,也用白話翻譯小說,有的翻譯家如吳禱、伍光建,基本上用白話翻譯小說。后來,用內話翻譯的人越來越多,白話譯文的水平也日漸提高,到了“五四”前夕,一些翻譯家的白話譯文已相當流暢了,這為“五四”以后全面使用純正的白話打下了基礎。
3. 名著逐漸增多
早期的翻譯,名家名作較少,二三流的作家作品較多。這是因為翻譯家只注重作品的情節,為了向讀者講述故事,或者只著眼于改良群治,為了向讀者進行宣傳;也是因為翻譯家對外國文學了解不多及受自身對作品的鑒賞能力的限制。所以,在選擇翻譯的底本時,標準不高,要求不嚴,著名作家的作品就很少翻譯。隨著譯者對外國文學了解的增多、藝術鑒賞能力的提高,許多名家名作才陸續介紹進來。陳平原曾作過一個統計,從1899年至1916年的翻譯出版20部長篇小說中,1904年以前的只有3部,1905年至1916年的有17部,作者有司各特、笛福、斯威夫特、萊蒙托夫、大仲馬、狄更斯、歐文、雨果、契訶夫、托爾斯泰、屠格涅夫等,作品如《獸濱遜飄流記》、《格列佛游記》、《一千零一夜》、《當代英雄》、《三個火槍手》、《老古玩店》、《見聞雜記》、《大衛?科波菲爾》、《第六病室》、 《海上勞工》、《93年》、《復活》、《春潮》等。以上說的是完整的長篇小說,還不包括節譯本,也不包括短篇小說。如果連同節譯本和短篇小說一并計算,那末,外家名作數字是很可觀的。名家名作的增多,標識著翻譯水平的提高,而且對讀者了解世界文學、提高文學素養,是大有好處的。
4. 短篇小說翻譯的增多
1905年以前,翻譯小說以中長篇為主,短篇的很少,只有陳匪石譯的《最后一課》(1903)、魯迅譯的《哀塵》(1903)、陳景韓譯的 《義勇軍》(1904)等少數幾種。1905年以后,短篇小說逐漸增多,不但翻譯介紹了美國的馬克?吐溫、波蘭的顯克微支、英國的司各持的短篇小說,而且在翻譯單篇短篇小說的基礎上,還出版了短篇小說的作家專集和選集。專集如林紓和陳家麟的托爾斯泰的兩個短篇小說集:《羅剎因果錄》(1915)和《社會聲影錄》(1917)、陳家麟和陳大鐙譯的契訶夫的短篇小說集《風俗閑評》上下冊(1916),其中共收契訶夫的短篇小說23篇,可說是第一次較全面地介紹了契訶夫的作品。選集如周氏兄弟譯的《域外小說集》一、二集,1909年出版,除收契訶夫、安特萊夫、王爾德、莫泊桑的作品外,特別注重收錄東北歐的被壓迫民族的作品(如波蘭、芬蘭、波希米亞作家的作品),有其特殊意義。魯迅在序中說:“詞致樸訥,不足方近世名人譯本。特收錄至審慎,譯亦期弗失文情。異域文術,自此始入華土?!痹谶x擇的慎重、對原著的忠實上,這種嚴肅的態度確是獨樹一幟。此書雖只賣出21部,影響不大,但意義是深遠的。另一種是周瘦鵑翻譯的《歐美名家短篇小說叢刊》1一3集,1917年出版,收14國47家的作品,其中有一冊專收英、美、法以外的,像荷蘭、西班牙、瑞士、芬蘭等國的作品。這一譯本,曾得到教育部嘉獎,也頗受魯迅稱贊,譽之為“昏夜之微光,雞群之鳴鶴”。
5. 專業翻譯家的出現
近代翻譯小說的譯者,一般都有各自的職業,如作家、編輯、留學生等等,很少有專門以翻譯為職業的。后來才出現以翻譯為職業,或以翻譯為主要職業的專業翻譯家,如吳禱、伍光建等等。專業翻譯家的出現,說明人們對翻譯的作用認識有了提高,翻譯家受到人們尊重。專業翻譯家的出現,使譯作的水平有所提高,他們專心致志從事翻譯工作,翻譯作品時,反復推敲,精益求精,為近代翻譯負業作出了很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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